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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案 河环党字〔2018〕26号

发布日期:2018-10-12    作者:高玉貌     来源: 安全稳定工作处     点击:

河环党字〔2018〕26号

中共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委员会

关于修订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安全工作的规范化,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工作效率,结合学院实际,对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制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

特此通知。

附件:

1.校园秩序管理规定

2.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3.门卫管理规定

4.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5.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6. 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源等危险物品管理规定

7.暂住人口管理制度

8.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9.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10.防汛抗洪预案

11.消防应急工作预案

12.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案

13.新校区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应急处置预案


中共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8年10月12日


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领导,快速妥善地处理各类群体性突发事件,确保学院教学、科研、生活秩序正常进行,根据河北省委教育工委、河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处置高校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案》的通知,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预案总原则:安排部署周密、排查措施得力、信息反馈及时、控制处置有效,确保学院安全稳定。

二、适用范围

(一)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

(二)群体性斗殴、滋事等可能引发校园和社会稳定的治安案件。

(三)涉及师生利益的招生、就业、学制、学历、教学、管理、收费、饮食等其它类别的群体性事件。

(四)被盗事故、交通事故、食物中毒事故、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人身伤害等事故。

三、领导小组及职责

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统一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迅速、有序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书记 副院长

成 员:各单位负责人

(二)指挥部

总指挥:院长

副指挥:主管安全副院长

成 员:各单位负责人

(三)指挥部工作职责:注国内外、省、市内外形势和教育系统动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维护稳定的方针、政策,准确地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向,对不安定因素和可能发生的事端做好分析预测,积极主动采取预防措施,超前化解和消除各种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诱因。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做好各方面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突发群体事件,指挥部人员及有关处置人员迅速到位,积极开展工作,有效控制并稳妥快速平息事态,尽量减少或消除影响,同时,指挥部及时向省、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四、专项工作组

针对群体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相应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专项工作组是负责完成某项具体工作任务的机构,

(一)安全工作组

组 长:安全工作处处长

组长由安全工作处处长担任,成员由安全工作处相关人员及各单位安全责任人组成。

主要职责:按照领导小组、现场指挥部指示安排,对校园楼栋、门房、交通等实施强制控制措施。如:实施区域警戒、交通管制、出入登记等;根据命令,组织实施抢险救灾、组织人员疏散、维持秩序;与上级公安机关及周边单位沟通、协调,争取支持,防止事态蔓延和校外人员进校侵扰。

应该准备的物资为:

手电筒25个

警界带5个

灭火器若干

防毒面具(自救呼吸器)30个

消防绳3条

消防钩3条

消防手套30个

指挥棒5个

强力探照灯2个

警棍10个

警用腰叉10个

催泪瓦斯1个

(二)学生工作组:

组 长:学生工作处处长

组长由学生工作处处长担任,成员由学生工作处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按照领导小组、现场指挥部指示安排,召开学生干部、学生党员会议,通报情况,宣传政策,疏通引导,防止事态扩大;有针对性地对主要当事人进行调查了解和说服教育,动员组织其所在单位领导、老师对其进行思想教育,联系学生家长协助学院做好学生工作;组织学生配合公安、保卫等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应该携带的设备为:扩音器5台、喊话器5台、手电筒5个以上。

(三)信息发布组:

组 长:组织宣传统战部部长

组长由组织宣传统战部部长担任,成员由相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收集整理领导小组、现场指挥部及其他专项工作组的各类工作信息和动态,及时向相关领导和院内单位通报情况;建立信息通报机制,设置公开的信息发布渠道,如校园网、电视广播等,加强宣传教育,正确引导舆论;负责接待媒体采访,按照领导小组、现场指挥部的指示对外发布信息;加强信息监督检查,杜绝不实报道,正确处理不良信息。

(四)后勤工作组:

组 长: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处长

组长由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处长担任,成员由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校医院相关负责人及后勤各中心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保障院内水、电、气等正常供应;及时提供处置突发事件的各类材料和物资;动员和组织医务人员参与救灾救护工作;积极与校外医疗机构联系,保证伤病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应该准备的物资为:药品若干、绷带100条、救护器具100份。

五、社会安全稳定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社会安全稳定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学院从实际出发,根据事件的突发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发展蔓延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划分为4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件(I级):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其它视情需要作为I级对待的事件。

2、重大事件(Ⅱ级):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院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院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其它视情需要作为Ⅱ级对待的事件。

3、较大事件(Ⅲ级):校园内出现各种涉稳横幅、标语、大小字报,引发在院内局部聚集,并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院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的群体性事件;其它视情需要作为Ⅲ级对待的事件。

4、一般事件(Ⅳ级):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单个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师生或社会人员(包括学生家长)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呈现可能会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其它视情需要作为Ⅳ级对待的事件。

要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以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二)应急响应

1、特别重大事件(I级)的处置

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向教育厅、省市公安机关报告,请求派遣警力进院,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学生受伤。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预案,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成立现场指挥部,靠前指挥,果断处置,并将处置进展情况及时报省教育厅和省市人民政府。

学院相关单位要全力劝阻;如劝阻无效,要配合省市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学院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动员和发挥党政工团组织及学院党政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学生会以及学生党员骨干队伍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做到学院不漏班、班级不漏人;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加强校园管理和学生宿舍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针对师生和学院的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处置,按照《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执行。

2、重大事件(Ⅱ级)的处置

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研究决定启动工作预案,并立即报告教育厅和省市主管部门。根据事件起因,由分管院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化解矛盾。具体工作参照特大事件处置方式。事件处置过程和结果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3、较大事件(Ⅲ级)的处置

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应立即向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研究,决定启动工作预案并立即报告教育厅和省市主管部门。事件由涉事单位党政负责人负责处理,其他部门予以协助。具体工作参照特大事件处置方式。事件处置过程和结果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4、一般事件(Ⅳ级)的处置

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时,保卫部门、相关管理部门、有关学院等应立即派干部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取证;同时,报告分管院领导和学院党委办公室,通知涉及部门认真化解矛盾,及时解决、消除突发事件的苗头和问题。事件发生后,善后处理工作主要由涉事单位负责,管理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三)处置工作注意事项

1、保证信息畅通。实行及时报告制和学生主要信息共享互通制。

2、讲究工作方法。一是要区分性质、依法依规、讲究策略,立足于争取大多数人,立足于缓解矛盾,立足于防止发生连锁反应,立足于迅速控制事态;二是要适时准确运用政策法律武器,必要时可邀请学院法律顾问提供咨询,参与处理;三是要做好相关证据、材料的收集和存档;四是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工作。

(四)应急保障

1、预案保障。加强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掌握应急反应的主要内容、本人的位置、职责等,保证需要时,能够快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根据演练暴露出的问题,对预案进一步完善。

2、队伍保障。加强维护学院稳定工作队伍建设,改善队伍结构,构建一支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思想工作、安全保卫和网络管理队伍;加强对应急力量的培训和管理,解决必要的装备和经费,特别是要坚持德才兼备和专兼结合的原则,选好配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

3、技术保障。加强维护学院稳定快速反应体系的基础建设,完善以校园110报警服务中心为枢纽,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为师生提供全方位的求助、咨询和服务,提高校园整体防范水平,防止因治安事件引发影响稳定的事端。

4、物质保障。坚持平战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人力、物力、财力准备。发生较大规模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后,要全力做好处置人员和事件参与师生的必需生活、医疗救助、通信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五)善后与恢复

1、属于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或有关国家、民族情感等敏感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加强正确的引导和教育,组织师生学习中央有关文件,开展法制教育,保护师生爱国热情和民族情感,抵制错误思潮,引导师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上来。

2、属于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员伤亡、学生因心理疾病自杀、交通事故伤亡、身体疾病正常死亡等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对在事故中伤亡的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治,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的交通、治安等隐患问题,积极做好学生及家属的思想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3、属于院内体制改革中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以及学院办学、基建工程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认真调查了解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落实;对要求合理、一时难以解决的,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关心和安排好有困难的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审慎处理好后勤社会化改革、办公室企业改制中的人员安置问题。

4、事件结束后,学院相关单位要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巩固稳定工作局面,防止事件反弹,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反思引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和问题,对事件处理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并报学院领导小组汇总整理,起草总结分析报告,经院领导审定后上报教育厅。

七、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中环党字〔2014〕50号《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相关预案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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