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材料准备:
1、《学生证》
2、旧《居民身份证》(如果未丢失)
3、《居民身份证》到期,请携带至少20元(现金或手机支付);《居民身份证》丢失,请携带至少40元(现金或手机支付)。
二、无论户口在哪里,均可办理。本人携带以上材料到海宁路派出所(周一至周四16点前工作时间,周五15点30分前)办理相关手续,期间穿深色带领上衣,不得化妆,不得戴首饰。
上一条:车辆和个人校园通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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