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2021届落户毕业生领取《户口迁移证》或《户口页》顺利离校,结合我院《2021届毕业生工作方案》和公安机关户籍迁出规定,请各毕业班的辅导员老师注意以下事项:
一、在本校专接本的毕业生可选择继续将户口留在本校,待本科毕业时将户口迁出;其他院校考研、专接本的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迁回原籍,可根据需要从原籍迁往录取院校。凭《毕业证》复印件领取《户口迁移证》或《本人户口页》。(河北省内户口为《本人户口页》,河北省外为《户口迁移证》)
二、已签订《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凭《报到证》可迁往就业单位。迁移地址要在《2021届落户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汇总表》(见附件)上精确到门牌号:XX省XX市XX区XX号。凭《毕业证》和《报到证》复印件领取《户口迁移证》或《本人户口页》。
三、未签订《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户口迁回生源地。凭《毕业证》复印件领取《户口迁移证》或《本人户口页》。
四、各系辅导员于6月2日前下载“各系部落户学生名单”(见附件,有个别因留级、入伍等原因的毕业生可能未在名单上,请辅导员老师核实)和《2021届落户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汇总表》并进行登记汇总(《户口迁移证》或《本人户口页》打印后无法更改,请谨慎填写);6月5日前将《2021届落户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汇总表》电子版(扫描件或电子照片)发送至suanbu@163.com;分别于6月15日(专科)和6月23日(本科)当天由辅导员到安全稳定工作处(定海神针二层)领取《户口迁移证》或《本人户口页》,并及时发放给毕业生本人。
五、《户口迁移证》有效日期为30天,本人请将《户口迁移证》或《本人户口页》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涂改、损坏、过期等,须由本人负责。离校后请尽快到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以免过期作废;特殊情况提前与安全稳定工作处联系。
安全稳定工作处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