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河北省安全文明之星”(在校学生)人选的
公 示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命名“河北省安全文明家庭”“河北省安全文明之星”有关要求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工会、安全稳定工作处研究决定,拟推荐生态学系环境生态工程B181班朱苗苗同学参加“河北省安全文明之星”评选。
公示期2019年12月3日至2019年12月4日,公示期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处反映,电话7815998,联系人:张立文。
特此公示。
学校工会
安全稳定工作处
2019年12月3日
附件:河北省“安全文明之星”推荐人简要事迹
朱苗苗同学现在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生态学系环境生态工程B181班担任学习委员,任校治安协防大队副大队长。大一时由辅导员推荐加入学校治安协防大队,担任生态学系协防副中队长。任职期间,工作认真负责,积极配合老师和学校工作,协同老师参与学校安防。
协防工作期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工作认真负责,多次参加校园招聘会治安工作,参加校园安全隐患尤其对学生生活区的排查工作,与学校治安工作人员共同维护学校治安。多次参加学习治安相关法律法规,养成了安全第一的良好习惯,坚持认真学习相关安全知识和国家政策,掌握时事动态,积极参加校、系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时时作安全宣传员,处处为同学安全着想。
在治安协防队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防范意识。多次参加学校组织的消防演习,并熟练掌握了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技术要领。
在学习生活中安全意识强,善于观察、及时消除,发现校园多处安全隐患,耐心劝说同学消除隐患。平时注重安全宣传教育,经常为身边同学讲解安全知识,参加协防队校内巡查,发现并处理校内存在的安全隐患。
该同学在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树立了良好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向先进人物学习,树立了勤奋学习报效祖国和振兴中华的远大理想,并有为之奋斗的决心和行动,是一个具有远大理想和奋斗精神的好青年。
该生的优秀表现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在2018年获得年度校园治安协防工作先进个人,多次获得优秀志愿者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