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各级安全工作会议的筹备,负责迎接上级安全稳定工作检查的资料组织和部门协调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并汇总归档,采取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负责部门党务工作,开展好主题教育活动。
4.负责制订校园安全稳定年度工作计划、学校安全责任制、“双控”制度和校园治理手册等安全管理制度。
5.负责制订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负责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安全隐患台账;检查督办校内各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7.监督检查全校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运转,定期组织检验、检测和维修;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账。
8.负责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
9.负责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消防演练,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防灾减灾应急演练。
10.负责受理校内各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前消防行政许可或者备案手续的校内备案审查工作,督促其向公安消防部门进行申报,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11.负责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12.负责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对岗位人员进行监督、考核、业务指导等管理工作。
13.负责学生、集体户职工的户口迁移、户籍底册管理及身份证申领、补办、换证工作;负责在校师生员工的政审手续办理。
14.负责本处文件的起草、收发、整理、归档、保管工作以及本处文件、信函、资料的收发工作和各种报表信息填报。
15.负责协助处领导做好全处职工的日常考勤和年度考核工作。
16.负责处内行政办公等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根据学校规定和工作安排做好本处经费的预算申报和使用管理。
17.负责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对外联络及沟通协调工作。
1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